(新加坡21日讯)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前首席投资官黄国松正式宣布参选总统,但他是否符合参选资格,取决于他之前在GIC的职责范围以及宪法如何被解读。
ADVERTISEMENT
黄国松星期三(19日)宣布参选时指出,他的参选申请将依据他在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担任首席投资官6年的工作经验。
《8视界新闻网》报道,有意参选新加坡总统的公职人员必须曾经担任要职至少3年,而这些要职就包括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的最高执行职位。其他符合资格的要职包括部长、大法官、国会议长、总检察长、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审计长、主计长、常任秘书,以及中央公积金局、建屋发展局、裕廊集团、金融管理局或淡马锡控股的最高执行职位。
报道也指出,首席投资官一职,不会自动符合条件。
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助理教授本杰明·约书亚·翁(译音,Benjamin Joshua Ong)指出,黄国松的申请也得走公共部门的“审议途径”(deliberative track)。
他指出,这条途径针对的是那些声称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与自动获得资格的参选人不相上下,并且能够有效履行总统职能和职责的人。
他补充说,选举委员会将行使酌情权,决定申请者是否符合参选资格。
新跃社科大学法律系讲师本·切斯特·张(译音,Ben Chester Cheong)认为,黄国松是否符合资格,取决于选举委员会对宪法的解读有多严格。
但他表示,如果采用“极为广泛的解读”,公共部门职位的固定清单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宪法专家张黎衍教授(Thio Li-Ann)则表示,财务管理能力和政治独立性是考虑候选人资格的关键因素。
她表示,宪法中的相关条款表明,选举委员会不应采取“字面上的理解方法”,例如只考虑来自清单上公共部门的人士,而也应考虑具有相当经验和能力的人士。否则,这将违背民选总统制度宪法规定的“意图和精神”。
被问及选举委员会可能考虑的因素时,本杰明·约书亚·翁表示,这些因素可能包括黄国松的具体领导职能、他的经验以及他所监督事务的复杂性。
他指出,选举委员会可能会考虑,黄国松作为首席投资官的职责规模和复杂性是否可以跟首席执行官相比。
除了管理大量财政资源的经验外,选举委员会可以评估黄国松做出明智决策的能力,以及在本地和国际平台上是否有能力作为新加坡的代表。
“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因素包括损益责任、决策责任、管理整体运营和设定公司方向。相关人士也必须对公司董事会或利益相关者负责,并且应该成为组织的代表。”
黄国松在1986年加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工作27年后在2013年退休,目前担任 Avanda Investment Management的执行主席。
根据彭博社去年的报道,公司初创时从新加坡劳工基金会、淡马锡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这三家政联公司获得总值40亿美元(约53亿新元)的资产。
Avanda的资产之后增加了超过一倍,达到约100亿美元(约132亿新元)。
媒体报道称,Avanda过去3年平均股东权益为7300万新元,远低于年均股东权益必须超过5亿新元的要求。
Ben Chester Cheong表示,根据2017年总统选举,股东权益达到5亿新元的要求似乎是“硬性规定”,因此黄国松可能会很难符合私人企业的要求。
宪法专家早前也表示,第二位宣布参选的奥斯国际(Ossia International)主席吴振华应该也无法自动符合参选资格,必须走私人企业的“审议途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