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一名巫裔男子于5年前发现妻子与人有染后,怒火中烧而错手致死妻子的情夫,男子今日向麻坡高等庭俯首认罪,被判入狱15年。
被告是39岁的阿末达拉比(自雇人士),被控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6时40分至晚上8时50分之间,连同3名男子在峇株巴辖新加兰休闲公园致死妻子的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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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控,罪成的唯一刑法是死刑;惟之后他在交替控状刑事法典304(a)(误杀)条文下认罪,逃过一死。
根据刑事法典304(a)(误杀)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监禁不超过30年或罚款。
法官苏利亚古玛宣判时表示,他是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陈词后做出决定,并指被告是因一时之气致死死者。
根据警方案情,被告是与死者莫哈末慕德利卡见面时,从对方手机里发现对方与妻子的露骨对话及偷情照片,进而与3名友人殴打死者,导致他重伤及陷入昏迷,送入医院后次日下午5时15分重伤不治。
被告刑期从2018年10月28日落网日算起;另3名涉案友人,莫哈末法德里(34岁)、利扎奇(43岁)及莫哈末法鲁斯(40岁)则分别在其他条文下被控。
较早前,辩方律师沙迪亚表示,死者是引发被告动手的主因,而被告本无意致死死者,因此要求法官给予被告最轻刑法。
此案主控官是布特拉阿米罗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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