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李氏姐弟就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遺囑投訴律師柯金梨一案,紀律審裁庭裁定柯金梨誤導兩名遺囑執行人,並且在沒有諮詢執行人的情況下,就向總理李顯龍透露相關信息,構成不當的專業行為,諭令她支付1萬3000新元(約4萬3000令吉)的罰金。
《聯合早報》報道,紀律審裁庭在本月5日發出裁決,身為李光耀律師的柯金梨,所面對的兩項律師專業法令指控成立。一項指控指她沒有向李光耀遺囑的兩名執行人,即李瑋玲及李顯揚,透露她與李光耀的部分通訊內容,誤導兩人以為李光耀從未指示柯金梨修訂遺囑;另一項指她在未徵詢遺囑執行人的同意之前,就把李光耀遺囑的保密文件交給李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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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審裁庭認為,柯金梨並非出於不良意圖而做出不當的專業行為。
另外,審裁庭的判詞也揭露,投訴人李顯揚以“護照被移民局扣押”為理由,無法親自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紀律聆訊,為此要求通過視訊供證。審裁庭雖然最終批准這項申請,但他們指出,李顯揚拒絕解釋清楚為何沒有護照的立場“讓人困擾”。
李光耀生前立過7份遺囑,前6份是他的私人律師柯金梨從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幫忙擬定的。柯金梨是李光耀已故妻子柯玉芝的侄女,現為李及李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
2019年9月,李光耀的兩個子女,也是他的遺囑執行人李瑋玲及李顯揚指責柯金梨違反專業操守,向律師公會提出4項投訴。
經過律師公會的調查委員會展開調查,以及紀律審裁庭與高庭的審理後,柯金梨原本得面對3項指控的紀律聆訊;不過,最高法院上訴庭去年3月批准律師公會的上訴,指示紀律審裁庭以兩項指控對柯金梨展開紀律聆訊,而非原本的3項。
紀律審裁庭日前舉行聆訊後,裁定柯金梨兩項指控成立,諭令她支付1萬3000新元的罰金。
柯金梨在聆訊上承認,她沒有徵詢李氏姐弟的同意,就在2015年6月4日發電郵給李顯龍與弟妹,並附上與李光耀遺囑有關的保密信息,這麼做違反了律師專業操守。
不過,代表她的高級律師開明德指出,柯金梨決定向李顯龍透露相關信息,是因為她相信李光耀會希望她把信息轉告所有子女,她這么做是出於對李光耀的深度忠誠。審裁庭認為,柯金梨並非出於不良意圖而做出不當的專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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