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半年內先後和女友與男子發生性關係,一名馬來西亞年輕男子捐血時卻對此知情不報,當局在檢測他的血液時揭發他身患人類免疫缺陷病毒,俗稱愛滋病病毒,其後將他控上法庭。男子昨日認罪後被判監3個月及2個星期。
由於法官發出指示要保護被告的身份,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被告身份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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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庭上揭露的案情,被告是一名來自大馬的25歲男子。他於2020年2月份曾經和當時的女友發生性關係,同年8月再和一名男子有過性行為。
2個月後,即2020年10月8日被告前去捐血。他在捐血填寫問卷時,隱瞞曾與多過一個性伴侶發生性關係,也隱瞞曾與男性發生過性關係。
即使新加坡衛生科學局醫療人員提醒他,倘若有任何隱瞞將有可能被起訴,被告依然選擇回答“沒有”。
醫療人員也曾提醒過他,若覺得自己的血不應被捐出去,可致電通知當局。
被告當時沒有修改問卷中的答案便去捐血,其後衛生科學局在檢測他的血液時,揭發他身患俗稱愛滋病病毒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簡稱HIV)。
接著在同年11月約談被告,那時他才承認自己曾與已分手的前女友,以及一名男子發生過性關係。
隨後,當地傳染病中心的職員將情況通報給新加坡衛生部,而被告因牴觸傳染病法令(Infectious Diseases Act)被控。
被告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後,當地衛生部主控官在針對他的刑罰陳詞時表示,基於被告的行為可能有損公眾對捐血活動的信心,以及為了起到阻嚇作用,要求法官判被告3個月監禁及罰款1萬元(新幣)。
被告的辯護律師Victoria Tay在替他求情時透露,在過去2年,被告因外國人身份及身患傳染病而無法在新加坡找到工作。
目前,被告已耗盡儲蓄,只能依靠社工給予的微薄經濟支援維持生活,懇請法官不要判處罰款。
法官考慮後表示,考慮到被告案發後積極合作,坦誠交代,判處被告坐牢3個月及2個星期,並於昨日開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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