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針對新加坡總統哈莉瑪提出應檢討年齡超過50歲的強姦犯豁免鞭刑的法律,受訪的新加坡律師表示,這可能無法完全阻止強姦犯幹案,有律師建議或許可以探討採用“化學閹割”作為量刑選項之一。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受訪律師認為,哈莉瑪總統提出相關建議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仍有許多需要考慮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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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視界新聞網》報道,哈莉瑪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近期發生多起兒童在家中被男性家屬強暴的事件讓人“感到困擾和噁心”,並建議檢討超過50歲的強姦犯被豁免鞭刑的相關法律,以更好地保護兒童。
一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徐敬彥表示,若總統的建議是要起到威懾作用,那有必要對鞭刑是否真的能防止此類案件發生進行研究和探討。
他也認為,修改法律將意味著對一項罪行做了例外處理。除了強姦罪,其他會被判鞭刑的犯罪行為包括販毒和非法放貸。
徐敬彥指出,目前在《刑事訴訟法》第325條下,會被豁免鞭刑的包括女性、50歲以上的男性以及被判處死刑的男性,法律並沒有說明豁免的原因,但罪犯的健康狀況是主要考慮點。
徐敬彥說,要檢討相關法律,國會議員需要對豁免的必要性進行深入的辯論。
另一家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兼董事經理王彼得(譯音)則表示,許多罪犯都是在犯案後才知道需要面對的後果的嚴重性。他說:“鞭刑或許是一種懲罰,而非威懾。”
他認為,加重刑罰不一定能起到防止罪案發生的作用。他舉例說,國會去年9月通過《刑事法典》修訂法,加重三類性犯罪的刑法,包括非禮罪,但警方今年8月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的非禮案達到773起,比去年同期的739起來得多。
此外,他指出,受害者也可能為避免親人受鞭刑而不願報案。
另一家律師事務所董事蘇尼爾也表示,若要修改豁免50歲以上的罪犯免受鞭刑的法律,還需要制定足夠的安全措施,以免罪犯在受刑時出事。
刑事律師陳俊良則建議,當局或許可以考慮採用“化學閹割”(又稱“化學去勢”)為量刑選項之一。他說,這可以在保護弱勢受害者之際,也可防止罪犯再次犯罪。
“就算罪犯想要犯案,他也無法這麼做。”
陳俊良表示,罪犯也有機會改過自新,因為化學閹割是可以逆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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