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從15歲開始就強姦9歲親妹妹,奪走初夜,20歲青年入獄18年鞭16下。
《新明日報》報道,今年20歲的華族青年面對9項罪名,包括強姦和性侵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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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青年和小他6歲的親妹妹與父母同住三房式組屋。為補貼家用,父母將一間睡房租出去,一家人同睡主人房。
為了養家,父母早出晚歸,租客白天一般都不在家。
青年第一次對妹妹下手是2017年某天,妹妹年僅9歲,青年也只有15歲。案發時,青年要妹妹“洗乾淨”自己後,在睡房內性侵她。過程中,妹妹大哭,但被告置之不理,還要妹妹不要吵。
隔年年初,被告趁沒人在家,奪走妹妹初夜。
2019年4月至5月之間,妹妹下課回家後,發現哥哥一人在家,還只穿著底褲,妹妹跑進睡房裡躲,但哥哥沒多久就把她喊出來,要她一起去廁所。當時,妹妹已放棄了抵抗。
2020年底,妹妹向好友訴苦,才終於揭發被告的罪行。
控方求鞭9下 法官:太少
律師請求法官讓被告進入青年改造所服刑,指他犯案時還小,如今也未滿21歲,應該給他機會接受改造。
控方反對,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6年至20年之間,並且鞭7到9下。主控官指出,被告的罪行實在太嚴重,受害者的年齡非常小,還是親妹妹,必須嚴懲。
高庭法官同意控方的說法,認為被告應該坐牢。但是,她認為控方所要求的鞭刑數量太少。法官指出,雖然控方並未提交完整的受害者陳述書,但單憑案情,就能感受到女生遭兄長性侵時的無助,求助卻無人回應的絕望。
從女生後來放棄抵抗的行為來看,法官認為即使她的心靈並未徹底崩潰,卻也不遠了。
法官斥被告 背棄兄長天職 罪行極其嚴重
法官說,被告律師在求情書中辯解,指父母留兩個小孩在家,才會導致悲劇。
對此,法官表示不認同,指父母都得工作,還得出租房間,顯示經濟情況並不好。父母放心將兩小孩獨自留在家中,就是因為相信身為哥哥的被告能照顧6歲的妹妹,但他卻徹底辜負這份信任,背棄了天職。
法官指被告罪行雖極其嚴重,但畢竟還年輕,不會判他過久的刑期,泯滅他出獄後改過自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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