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房地产交易律师自己不见客户,而是交由未受法律培训的秘书代他出面,事后才签署文件谎称是手续见证人。三司特别庭斥责律师严重缺乏责任感,甚至没意识到自己不诚实行为的不当之处,谕令将他吊牌3年。
《联合早报》报道,接受纪律处分的莫哈末鲁迪菲(Mohammed Lutif)有27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自己开设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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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上诉庭法官潘文龙代表三司于昨日发出的书面裁决中指出,莫哈末鲁迪菲在律所设立了一个“机制”,把大部分的权利下放给未经法律培训的秘书,自己只在必要时才与客户见面,而这样的“机制”迟早会出事。
三司指出,若不是受限于过往判例,以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莫哈末鲁迪菲也曾在其他时候谎称见证房地产交易手续,三司会考虑判予更重的惩罚,包括可能将他除名。
根据判词,男子纳塞鲁丁于2014年通过律师事务所的秘书,委托莫哈末鲁迪菲帮他处理一起房地产买卖的手续。
莫哈末鲁迪菲交由秘书安排纳塞鲁丁签署转让文件与银行贷款文件,秘书再把纳塞鲁丁签好的文件放在莫哈末鲁迪菲的桌上,让后者添加自己作为见证人的签名。
由始至终,莫哈末鲁迪菲没有与纳塞鲁丁见面,也没有确认对方是否成年、具备法律行为能力,或他是否同意买下房地产等。
纳塞鲁丁之后因拖欠房屋贷款而被调查,结果当局查出他向银行虚报收入,以及在莫哈末鲁迪菲谎称是见证人的情况下签署贷款文件。
莫哈末鲁迪菲为此被控抵触地契法令,他于2020年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5600元(新币,下同)。
随后,纪律审裁庭就莫哈末鲁迪菲谎称见证房屋交易手续的行为展开纪律聆讯,裁定他专业行为失当,并交由三司特别庭定夺他应接受的处分。
三司认为,莫哈末鲁迪菲没有与客户见面和查询资料,就签署文件谎称是见证人,如此不负责任与疏忽的行为让人震惊。
毫无疑问,一名律师必须与客户见面才能尽其专业职责,但莫哈末鲁迪菲似乎完全无视这一点,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失当。
这并非莫哈末鲁迪菲首次因律师专业行为失当而接受处分。他曾因为没有按照客户的指示处理组屋买卖手续,也没有向同个客户披露自己承接案件可能涉及利益冲突,而在2011年被律师公会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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