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涉杀妻儿后裸逃的24岁男子,今日正式被帶上庭提控。法官基于未获精神鉴定(Psychiatric)、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与尸检报告的完整调查文件,允准案件于8月18日再审。
同时,被告将于今日被移送新山柏迈医院,进行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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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米纳吉尔是在本月4日和11日,警方两度申请延扣助查后,今日延扣届满時,被带上新山法庭面控。
被告身穿黑色上衣、蓝色长裤,在面对记者镜头时低头回避。
被告今日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状指出,被告在本月4日上午11时30分,在位于新山甘榜峇卡峇都一间民宅,杀害26岁的努沙西林,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刑罚为死刑。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本月4日上午11时40分,在位于新山甘榜峇卡峇都一间民宅,杀害年仅2个月又8天的汉斯莫哈末达其夫,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刑罚为死刑。
被告与26岁受害者为夫妻关系,两人在2020年完婚,并育有已经受害的儿子。
被告在庭上聆听通译官宣读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
承审此案的推事为祖海米依布拉欣,他基于案件未获精神鉴定(Psychiatric)、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与尸检报告等完整的调查文件,允准案件于8月18日再审。
此外,推事在聆听主控官建议,允准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伤人)条文下,移送新山柏迈医院进行精神鉴定。
此案的主控官为丹尼慕尼尔、莫哈末凯尤和莫哈末沙菲益;被告未有聘请律师。
主控官也基于案件的严重性,不让被告保释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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