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訊)37歲華裔男子因酒駕被判入獄7天,家屬卻在出獄當天接獲壽板店通知男子過世,並在認屍時發現男子身上多處瘀傷。對此,家屬致函全國總警長、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和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要求查明死因,為死者討回公道。
來自新山的死者金時傑,於去年9月23日的生日當天被警方發現酒駕被控,案件在今年6月22日下判,死者遭判處監禁7天和罰款1萬5000令吉。死者是在判刑當天入獄,原定6月28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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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死者的妻子和表妹米雪(華泰裔混血兒)曾於6月26日前往居鑾監獄欲探望,監獄方告知死者將於6月28日出獄,所以不獲允許探獄。
米雪說,6月28日當天,她和死者妻子在早上還接獲監獄方告知死者約早上11時可出獄,結果當兩人在居鑾吃著早餐準備稍後接死者回家時,卻接獲壽板店來電通知死訊,兩人震驚不已。
她表示,過後,她們到居鑾醫院確認屍體,發現死者身上多處包括手、胸部、腹部、手肘和下體等部位都有瘀傷,而隔天(29日)死者遺體在新山剖驗時,監獄官員有告知死者生前出現血糖低、沒進食及想念家人的情況,沒有再做進一步說明。
此外,她透露,由於需等候化驗報告出爐,所以法醫目前只是發出了死亡證明書,未有註明死因。
死者的哥哥金時豪(39歲)指出,弟弟與33歲的弟媳(家庭主婦)育有2名分別是4歲和6歲的女兒。一家人原本與年約60歲的母親和樂同住,如今弟弟突然離世,家人悲慟之餘難以接受。
“弟弟入獄前健康良好,到底他入獄後發生什麼事?!”
金時豪和米雪今天在行動黨柔佛州委巫程豪的協助下召開新聞發佈會,他們表示,死者身上的瘀傷令家人產生諸多疑點及不滿,希望上述三造共同調查死者的死因是否涉及刑事罪行。
另一方面,巫程豪說,監獄方應在死者死亡的第一時間通知家屬和驗屍官,驗屍官在採集化驗樣本的同時,應有獨立的第三方給予監督,確保調查過程透明。
“監獄方也有責任讓死者在公平情況下服刑,以及照顧其安全。”
巫程豪希望全國總警長以開放態度調查本案,從而維護執法單位的聲譽。
此外,他也說,行動黨法律事務局主任藍卡巴星已獲通知,並已表示願意給予家屬法律援助。
行動黨皇后花園支部秘書李志賢以及江加埔來支部主席莊偉鴻,皆出席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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