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活活虐死24岁缅甸女佣被判监30年,女雇主不满上诉至三司庭。新加坡三司直言,被告不怪自己,把过错都归咎于他人身上,显然毫无悔意,最后驳回上诉。
事发时是24岁的缅甸籍女佣磅艾赫多恩在2016年7月25日至26日,惨遭女雇主盖娅蒂丽(42岁)活活虐死,横尸于碧山11街第145座组屋一个9楼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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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雇主嫌女佣手脚慢、卫生习惯差、食量太大,残忍虐佣近10个月。女佣死前12天双手被绑铁花窗睡地板,终在毒打骂声中咽下最后一口气,死时体重只有24公斤。
被告盖娅蒂丽被控115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伤人等罪状,早前被判入狱30年。不过被告认为刑罚过重,昨天上诉至三司庭。
被告选择自行辩护,她通过视讯陈词时说,自己被诊断患有严重抑郁症和强迫型人格障碍,但审理她认罪的高庭法官,没有采纳另一名精神科医生认为被告有强迫症的诊断。
被告的母亲也因涉嫌参与虐佣,早前被控上法庭,案件仍在审理中。被告称怕母亲的案件被拖延,自己才会仓促认罪,希望三司批准上诉,判她坐牢12年至15年就好。
不过,三司指出,被告已对案情认罪,也同意医生对她患有重郁症和强迫型人格障碍的诊断,如今不能要求三司考虑另一名医生的不同诊断为自己翻案。
三司说,当被告知道自己被判重刑后,才会称自己是在仓促的情况下认罪,这只是事后的想法而已。
被告也指法官没有考虑到女佣卫生习惯差,导致被告孩子生病所带来的压力等求情因素。不过三司认为,被告所谓的造成压力因素,都只是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合理化,而她把错怪在他人头上的做法,显示她毫无悔意,最后驳回上诉。
称精神病受苦比其他囚犯多
三司:罪行严重不能减刑
被告称,自己精神病受的苦,比其他囚犯多。
不过,三司并不接受这个说法,并指被告所犯的罪行过于严重,考虑到公众利益,严厉谴责这种罪行是必然的,即使情况特殊,也不能减刑。
上诉期间,被告也投诉在监狱内未被好好对待。三司回说,这是另一码事,和她的刑罚上诉并无任何关系。
称不能死狱中
将向总理求情
上诉遭驳回后,被告称不能死在监狱里,将写信给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求情。
除了上诉外,被告也称,在服刑期间遭其他囚犯以及监狱官通过言语以及性虐待。
不过三司指出,法庭不是负责监狱的单位,无法处理被告的投诉。
控方则说,他们针对被告的投诉,向监狱取得宣誓书,证明被告称遭虐待的指控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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