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马添津贴柴油 狮城男子不认罪 2万保外




(新山1日讯)涉嫌于2天前在本地一家油站添加大约500公升津贴柴油被捕后,24岁新加坡籍男子今日被押送到新山法庭面控。
柔佛州贸消局继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开档调查及扣捕一名涉嫌走私我国津贴柴油的24岁新加坡籍男子后,于今早9时14分将他带到新山法庭第五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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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勇鹏(译音)被控于本月30日上午10时,在位于新山地不佬区(Mukim Tebrau)甘拔士峇鲁路段一家蚬壳油站(Shell),为所驾驶的新加坡注册车牌PA7792G旅游巴士添加大约500公升大马津贴柴油,因此抵触1974年统制品控制法令第3(1)(没有准证下经营)项条文,以及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蓄意收藏统制品)条文,并可在和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2(1)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被罚款最高额100万令吉,或是监禁不超过3年,或是两者兼施;若重犯被判罪成,可被罚款最高额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取英文版控状内容后表示明白控状,接著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沙比克因此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要求在7月份进行案件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和陆路交通局的报告出炉。
本案承审法官法蒂玛接纳主控官提出的保释条件,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将案件择定于7月6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为陈佩珊。
据悉,案发时,被告所驾驶的旅游巴士车上空无一人,没有载送任何旅客入境我国,旅巴车厢后方有个额外的大油槽,最高容量可达2000公升。
被告被捕时,正在为该大油槽添加我国的津贴柴油,内存已添了大约500公升柴油。
根据我国条例,外国注册巴士仅能在我国添加20公升津贴柴油。
据了解,控方已将涉及案件的旅巴送往陆路交通局检查旅巴上的大油槽,目前等待调查报告出炉供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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