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2名男子被控于4年前将7名非法入境者偷渡出国,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认罪不讳,共被判罚款7万令吉。
2名被告分别是纳扎(52岁)及凯鲁(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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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2名被告于2018年12月10日,晚上11时30分,于波格阿山路的海边,以丰田休旅车载着7名非法入境者偷渡,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同读。
案情指,2名被告被举报协助印尼及孟加拉籍的非法入境者偷渡出国。
本案由副检察司诺阿兹扎提控,地庭法官是娜莉曼巴哈鲁丁。
纳扎的代表律师拿督峇尔吉星求情时,指被告患有高血压及关节问题,疫情期间面对经济问题,尚需供养妻子及年幼孩子。
凯鲁的代表律师祖菲克里指被告已悔改,加上本身只是一名劳工,收入不稳定,尚需供养妻子及两名孩子,恳请法庭轻判。
诺阿兹扎建议法官严惩给予应有的教训。
娜莉曼巴哈鲁丁过后判2名被告分别罚款3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7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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