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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1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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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惊见老鼠在乌美一超市的食品架穿梭,居民担忧卫生问题。附近店家员工证实,鼠患问题从今年开始严重,每天可看到七八只老鼠跑过,吱吱声作响。 居民陈小姐(35岁)告诉《新明日报》,位于乌美1道第306座组屋底层的超市出现鼠患问题,让她感到担忧。 “除了我之外,附近居民也曾于本月2日(星期二)凌晨1时许经过超市时,发现老鼠在食品架出现,对方还拍下了视频。” 根据视频,超市前摆放了多包快熟面,一只老鼠出现在上方,逗留几秒后,又跑到后方的食品架。另外一段视频显示,超市前有置放纸皮的铁架推车,两只老鼠出现在推车下方,其中一只还往推车上爬。 陈小姐说,她晚上经过时,也目睹过老鼠在附近爬动。她指出,超市附近有两间托儿所,原先曾考虑将孩子寄放在其中一间,但如今觉得周围的卫生情况不理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记者日前走访现场,多名商家和员工表示,那里鼠患严重,每天都能看见老鼠在店铺前跑动。 经营水果店超过10年的魏先生(40岁)告诉记者,鼠患问题从去年11月开始,今年不知何故变得更严重。 “我每天都会看到7到8只大老鼠经过,所幸没有进来啃咬水果。” 他希望当局可以采取行动,例如增加在周围放置老鼠药的频率,以解决卫生隐患。 杂货店员工史蒂芬(42岁)说,老鼠出现已是常态。“工作期间,我有时会听到吱吱声,往外看就会看到老鼠在外面跑动。” 店铺附近曾现死老鼠 店铺附近曾出现死老鼠,老鼠还留下粪便。 史蒂芬指出,店铺附近曾出现一只死老鼠,附近员工见状,立刻联络当局帮忙清理。 另一名杂货店员工阿勇(30多岁)指出,老鼠会在店铺前留下粪便,卫生情况越来越糟。 市镇会:与害虫防治员密切合作 免成老鼠繁殖温床 马林百列市镇会回复询问时说,当局知悉有人目击到事发地点附近出现老鼠,并表示当局一直有聘请害虫防治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当局为了有效控制老鼠数量,特别留意垃圾中心(bin centre)、中央垃圾槽(central refuse chutes)及附近地区的清洁工作,避免成为老鼠繁殖的温床。 市镇会强调,当局将会继续和害虫防治人员密切合作,定期评估灭鼠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另外,市镇会也将与环境局和食物垃圾管理业者合作,消除潜在的老鼠食物来源。当局会继续监督,确保情况有所改善。
3星期前
(新加坡27日讯)为了多卖些鱼给职总平价超市,一名鱼类批发商在10年内贿赂3名超市员工,涉及金额至少8万6780元(新币,下同;约30万8495令吉)。 根据《8视界新闻网》报道,71岁的林保兴(译音,Lim Poh Heng)是鱼类批发公司Kiang Huat Sea Products Co (1998)的合伙人,职总平价超市是他公司最大客户之一。 他因3项行贿罪名被判坐牢8个月及罚款2000元(约7109令吉)。这些罪名涉及4万8600元(约17万2769令吉)的贿金。另6项涉及3万8180元(约13万5726令吉)的款项,法官在下判时已一并考虑在内。 由于被告以需要看病和处理其他事宜为由,要求延迟服刑,因此刑期从3月11日开始。庭上并未揭露所需处理事宜详情。 3名前职总平价超市员工分别为48岁的林建国(译音,Andrew Lim Kian Kok)、70岁的史福南(译音,See Hock Lam)和61岁的蔡丘星(译音,Chua Teow Hym)。3人已被起诉和判刑。 超市员工伸手要钱 林建国和史福南是职总平价超市夜班采购小组成员。 林建国负责为连锁超市旗下所有分店向供应商购买鲜鱼和海鲜。价格由职总平价超市和供应商事先决定,但他可以挑选供应商,并决定向每个供应商购买多少。 他还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供应商的多余库存,并可以代表超市来决定所购买的数量。 案情显示,林建国于2014年向被告讨钱,以换取他向被告的公司买入更多鱼。 被告同意支付林建国500元(约1777令吉),之后每个月付500元,2018年上调到2000元。 偶尔,另一名前超市员工史福南会提醒被告支付林建国。被告持续行贿至2020年10月。 被告会把钱放入信封,在裕廊渔港交给林建国。 另一名前超市员工蔡丘星则于2010年和2015年农历新年期间,收了被告3个红包。 每封红包金额至少200元(约711令吉)。庭上披露,被告这么做是为了同蔡丘星“维持良好工作关系”。 这是因为超市仓库管理员蔡丘星负责接收供应商的存货,并决定从袋装存货中扣除多少重量,以计算冰镇海鲜所需的冰块。 介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被告向蔡丘星发出WhatsApp短信,要求他多买特定种类的鱼。蔡丘星答应了。 行贿逾10年 贿金逾8万新元 副检察司陈培伟(译音,Tan Pei Wei)指出,由于行贿超过10年,加上所涉及的贿金,因此要求判监10个月至14个月。 被告律师则要求轻判,他指当事人年事已高,是个“教育程度不高”的“传统华人”。 这位律师还说,被告是一名活跃的基层领袖,也是区内一个鼓励年长者保持活跃和优雅晚年的委员会成员。 律师还补充,对于一个从未触犯过法律的人来说,当他获知有关调查后,他给与充分配合。 不过,地方法官驳回被告应被视为初犯的求情,指他已“持续行贿将近10年”。 最终,被告被判坐牢8个月及罚款2000元。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14日讯)声称“压力很大“和“感到很孤独” ,64岁男子在厕所非礼一名患有脑性麻痹的60岁超市男员工后,还偷走钱包,被判坐牢12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64岁被告Tan Kim Chye在今年1月21日,于一间购物商场附近的厕所内非礼一名患有脑性麻痹(Cerebral Palsy)的60岁超市男员工,还偷走他的钱包。被告昨日在庭上对一项非礼罪和一项偷窃罪认罪,被判坐牢12个月。 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布受害者名字及事发地点。 受害者在商场内的冷藏公司超市(Cold Storage)工作逾30年,患有脑性麻痹,因此走路、说话和听力都有困难。案发前,他并不认识被告。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今年1月21日在超市男员工正在如厕时,在未经同意下忽然走近超市男员工,并隔着裤子摸了他的屁股。之后,在受害者未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抓住对方的私处并反复抚摸。 受害者并未大声呼救,因为他认为当时厕所里没有其他人。在他回过神后便推开被告的手并到洗手台时,被告再次靠近并将他的裤子拉下,并偷走钱包里的125元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 监控器拍下了被告离开厕所的画面,当时,他身穿黑色帽子和衬衫。事发后,受害者在厕所外面的区域寻找被告,但由于被告走得太快未能跟上。 控方表示,受害者事后向商场的保安报告此事,保安便报警。被告于第二天在家中被捕。 被告告诉警方他已花掉所有现金,并将钱包和其他相关东西丢到垃圾桶。控方透露,被告也曾有偷窃,欺诈等前科。 被告:距离上次违法时久 将改过自新 被告在庭上认罪求情时表示,最后一次因犯法而被定罪是在2015年。他说:“距离上次犯罪,时隔已久。“ 他也表示:“将改过自新。” 他也说,过去十年都在做兼职。在母亲于2018年因癌症过世前,就曾向她承诺会继续做好事,不会回到犯罪的那种生活。 “我今年64岁了,患有糖尿病,眼睛和腿都无力。我一个人住,压力很大,感到很孤独。” 非礼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3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以上组合刑罚。若偷窃罪成,可判处最长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5日讯)和朋友合谋从超市偷奶粉被抓仍不知悔改,保释出去后在一个多月内再从全岛多个地方偷走近200罐婴儿奶粉转卖套现逾1万1000新元(约3万8823令吉),男子最终在偷窃和抵触毒品法令的罪名下被判坐牢5年9个月和鞭打3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41岁的新加坡男子嘉甘共面对13项偷窃和抵触毒品法令相关的罪状,当中涉及偷窃的多数是从昇菘超市偷窃的不同品牌婴儿奶粉。 自备大塑料袋到超市偷奶粉 案情显示,2022年8月11日,被告的朋友哈山在名为拉维的男子的指示下去帮忙偷奶粉,哈山于是找被告一起帮忙干案。 他们锁定金文泰的一家昇菘超市后,各自带着大塑料袋走进去,直接在奶粉区将5罐奶粉放进袋子后,各自提着袋子大摇大摆走出超市。 昇菘超市那一次损失了逾600新元(约2118令吉)。 哈山落网后,去年6月承认罪行被判坐牢5个月。 保释后偷奶粉转卖 2022年8月12日,被告落网,在接受调查期间揭发他吸毒,而且也有吸毒前科。不过,他被还押到8月20日后获准保释外出,但他过后却没有准时到法庭报到,最终遭警方通缉。 2023年6月21日,被告再次被捕,这次他被揭发在2023年5月4日下午,从一家昇菘超市偷走4罐价值约541新元(约1909令吉)的奶粉,然后通过转售平台Carousell卖给一个买家。 之后,被告在5月5日到6月21日之间,前后到多个地方偷取了184罐奶粉,再转售给同一个买家,从中赚取了1万1373新元(约4万0140令吉),这笔钱全被他用来应付自己的个人开销。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4月前
(新加坡4日讯)新加坡一名大婶到当地超市购物竟想“全免费”,提着满满的购物篮没有付钱就想走,当场被超市职员拦下,今日被判监6天。 《8视界新闻网》报导,50岁的被告陈慧琼(译自Tan Hui Kheng Kelly)共面对5项从超市和商店偷窃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 案情显示,去年4月2日下午,被告到当地一家商场逛街,称要拜访附近的养老院,因此想要到商场内的超市购买一些日用品送给他们。 超市一名收银员留意到被告行为可疑鬼祟,发现她的购物篮里另有袋子,而袋子里有一些尚未付款的商品,于是暗中观察她。 被告提着篮子在超市里挑选物品,收银员通知上司后继续观察,最后发现被告真的没付款就直接提着篮子走出超市。 上司此时刚好来到超市,见被告走出超市后直接拦下她并报警。 被告试图偷走的商品包括:水果、烤鸡、咖啡粉、零食和奶粉等,价值220多元(新币,下同;逾768令吉)的商品当场被起获。 一次被抓仍不怕,被告去年8月7日下午到当地樟宜路上段的一家超市购物,再次犯案。 她把托特包和购物篮放进购物推车里,超市职员留意到她行为鬼祟,暗中观察,结果发现她把一些物品放进托特包,将推车推到新鲜蔬果区后,拿起托特包没有付款就直接走出超市。 职员当场截住她,起回价值约89元(约310令吉)的物品。 约3个月后,被告去年11月4日又按耐不住想“免费购物”的想法。 这次她带了3个袋子到当地马林百列路的一家超市“购物”,但职员同样很快就留意到她,截住她时从她身上搜出价值150多元(逾523令吉)的鸡蛋、巧克力、成人纸尿布、玩具等。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9年同样因偷窃罪而被罚款900元(约3142令吉)。
4月前
4月前
(新加坡20日讯)推销员在订购奶粉后,私下收藏奶粉带回家,并也将奶粉放上网售卖,2年内共156次偷走价值超过4万7500元(新币,下同;约16万6408令吉)的奶粉,结果被判监禁9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廖文庆(译音,33岁)事发时是雀巢(Nestle)的奶粉推销员,他面对2项偷窃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一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从2015年至2020年被安排到超市推销雀巢的产品,当中包括奶粉。在2018年至2019年,被告到超市上班,负责清点库存和接收顾客订单。 庭上透露,在订购奶粉时,被告须要填写一份订货表格,交由超市管理从货仓取奶粉。 不过,被告却没有那么做,而是口头向一名职员订货,因此他所订购的奶粉并未记录在系统中。当被告收取奶粉后,私下将一些奶粉收藏带回家。 在2020年4月21日,雀巢的一名经理替被告代班时,就发现系统中所记录的奶粉数量与实际存货不符,便通报超市的一名经理。 超市经理随后找上被告,而在对方的质问下,被告承认偷窃。超市经理报警处理,被告则于2023年6月7日被警方逮捕。 调查显示,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6月30日间,被告共83次偷走价值2万6595元(约9万3171令吉)的奶粉,并通过Carousell网购平台变卖奶粉。 根据控状,被告早在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2月29日间,已73次偷走总值2万零919元(约7万3286令吉)的奶粉。 控方指出,被告滥用雀巢推销员的身份多次行窃,且是预谋干案,至今也未作出任何赔偿。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称,被告和妻子都是送餐员,两人育有2名孩子,其中大儿子已注册小学。律师指出,被告担心家人的生活开销,他也一直以家庭为重,因此恳求法官轻判。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