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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

3天前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12日讯)13年前和5名同伙进屋抢劫,劫匪潜逃多年后终落网,昨日被控上法庭后,遭还押协助调查。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现在44岁的林金勇,被控一项结党抢劫的罪行,控状指他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4时许连同另外5人,进入新加坡循环路第49座组屋一个单位抢劫。 另外5人分别是王美汉、刘顺贵、何子伟、叶易凯和黄伟汉。 根据控状,他们抢走4170元(新币,下同;约1万4556令吉)的财物,包括两台手机、一本新加坡护照、5本银行簿、两个绿色钱包、200元现金(约698令吉)、约300元(约1047令吉)的外币等。 林金勇昨日被控,不得保释,将被还押两周协助调查,案展1月25日过堂。 据了解,被告干案后潜逃多年,他是在本月9日于新加坡兀兰关卡落网。 在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下的结党打劫罪行,任何触犯者若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5年至20年,外加至少12下鞭刑。 (人名译音) 抢走4千新元财物 根据当年的报道,被告同党假冒新加坡环境局人员检查蚊子滋生情况,一到屋里便摇身变匪徒,用塑料扣带捆绑屋里的一对小姐弟,抢走4170元的财物。 新加坡警方当时接到报案后着手调查,在短短30小时内破案,逮捕3名年龄介于33和48岁的男子,并发现众人还涉及另外两起发生在新加坡德惠弯和百比林坡洋房的抢劫案。 这3起抢劫案的过程雷同,匪徒都以灭蚊为名,登堂入室后抢劫。 被告2同党 被告同党王美汉于2011年被判坐牢8年及打12鞭;刘顺贵则监4年和打12鞭12。 王美汉(当年36岁)被指在2010年8月至11月间,前后与他人串谋干下3起劫案。他面对51项罪状,包括与人共谋欺骗、共谋拥有伪造文件、抢劫等。 控方当时以其中9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列入考量。 当年38岁的刘顺贵,则面对3项抢劫控状。   据当年报道,王美汉因欠债,与刘顺贵与何子伟决定打抢,在何子伟建议下,于8月29日从被指当卜基的洪耀崇(当年42岁)身上抢走1000元(约3490令吉)及一串钥匙。 一个月后,王美汉又与5名男子假冒新加坡环境局人员,检查当地武吉巴督一带百比林坡一间半独立式洋房是否滋生伊蚊,过后用刀威胁女屋主等人,把她们五花大绑,再洗劫洋房总值11万2700余元(约39万3407令吉)财物。 最后,他于11月10日与同谋在循环路组屋,抢走总值4170元财物。
3月前
(新加坡11日讯)上个月申请保释时被控方指对法庭不坦诚,28亿新元(约98亿令吉)洗钱案被告之一张瑞金再次申请保释,声称被还押至今已4个月,但最终仍然被拒。 今年9月在还押中度过45岁生日的张瑞金,在案件上次过堂时改聘新的代表律师,并于今天通过新律师再度向法庭申请保释。 律师指出,法庭早前基于3个因素,即张瑞金被控的罪名严重、有潜逃风险,以及因调查仍在进行,被告有与他人串供和破坏证据的风险,拒绝让被告保释在外,但被告至今已被还押4个月,控方不应继续以调查仍在进行为由,反对被告获得保释。 “控方无法确定调查何时结束,那岂不是能以这一理由还押被告两年?” 律师认为,法庭应把调查因素排除在外,单独考虑被告面对的罪行,以及被告的潜逃风险。 控方在庭上回应,距离被告上次申请保释才过了约一个半月,至今没有任何变数,而时间不能单独成为被告申请保释的因素,况且一个半月也并不长。 另外,被告在国外有数人协助他管理资产和生意,但却没有向当局提供相关人士的资料,因此若他保释在外,有与他人串谋或破坏证据的可能。 控方也以王水明向高庭申请推翻无保释庭令一案为例,法官已明确指出,保释申请一旦被驳回,除非情况有重大变数或出现新信息,否则对于持续向同一法院提出的保释申请,法院是极不愿意批准的。 法官发表决定时说,这是一起涉及多人的复杂案件,被告已被还押4个月不能构成重大变数,被告所面对的严重罪行,以及潜逃和串谋的风险仍然存在,最终驳回被告的保释申请。
4月前
(新加坡30日讯)狮城男在泰国加入非法组织远程放贷给新加坡人,回新过年被捕后潜逃到马来西亚和泰国,相隔5年在泰国自首,最终被判坐牢2年7个月以及罚款6万新元(约20万9630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赖翔龙(34岁)一共面对10项抵触放贷人法令和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4项,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2017年2月在曼谷认识了一位名叫艾维斯的大耳窿,一个月后便加入对方在泰国的非法放贷业务,担任其助理。 被告当时每月基本工资有1000新元(约3490令吉),“公司”提供他免费住宿和伙食。被告也拿到一台笔记型电脑,里头存有大量新加坡手机号码的数据库,他当时的主要工作是协助艾维斯打电话和招揽潜在借款人。 他之后又另获一份有1000多个联系电话的新名单。每当有人想借钱时,他就让对方找艾维斯详谈。 同年7月,被告从助理“升职”成“大耳窿”,“公司”还给了他3万新元(约10万4815令吉)作为放贷“本金”,同时他也继续领着1000新元的月薪。 3个月后,被告成功赚回本金,此后被告可分成,开始从集团中获得额外30%的利润。 被告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称,被告当时面对经济困难才犯下了这些罪行,如今非常懊悔,恳请法官轻判。 被告因无法偿还罚金,将以额外坐牢12周代替。(人名译音) 收30%利息 不还债款翻倍 案情也揭露,作为贷款条件的一部分,借款人必须每周还钱,而贷款利息以本金的20%至30%计算,直到还完本金为止,若借款人无法按周还款,就会“利滚利”,导致债务加倍。 借款人同意条件后,必须向被告提供身份证照片和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等资料。贷款获批后,被告会将借款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转交给艾维斯,由对方转账。 每当遇到还款困难、难以处理的欠债人时,被告就会打电话骚扰对方的雇主和家人等。若对方仍拒绝还款,艾维斯则会派人骚扰他们在新加坡的家人。 回新过年被捕 潜逃往马泰 案情显示,被告2018年回新过年落网被控,但之后乘渔船潜逃到马来西亚,再骑摩托车到泰南,又坐了22个小时的巴士到曼谷会女友,但今年初与女友分手后寂寞难耐又思念母亲,向泰警自首。 2018年2月13日,被告返回新加坡庆祝农历新年,在樟宜机场被捕。当时,在新加坡约有30名欠债人的他在落网两天后被控上庭。他事后以3万新元获保释,原定于同年3月20日出庭,岂料却弃保潜逃。 调查揭露,被告当时在没有护照的情况下,在新加坡游艇俱乐部和一名不知名的男子会面,接着登上一艘渔船逃往马来西亚,然后乘坐10多个小时的火车往马来西亚北部,再一路骑摩托车逃到泰南,最终坐了22个小时的巴士才抵达曼谷和女友会面。 时隔5年后,两人在今年2月分手,被告也在今年4月24日,因寂寞难耐和思念母亲,向泰国当局自首,隔天被遣返新加坡。 
5月前
5月前
6月前
(新加坡23日讯)理工生在网上谎称有手机卖,短短1个多月骗走147人超过36万元(新币,下同),得逞后竟带着女友潜逃到泰国,要到赌场“博一博”,最终仍难逃法网。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事发时在理工学院念三年级的学生张俊豪(24岁),被判坐牢4年4个月。 张俊豪(24岁)一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欺骗、勒索、用非法网站赌博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等罪状。他昨日承认其中3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调查揭露,被告想靠网购平台Carousell行骗,因此谎称能以特价售卖苹果手机和三星折叠式手机,但实际上他一台手机都没有。 为了让他的“网店”看起来更可靠并能吸引顾客,他还请同学帮忙写假评论。 2022年8月27日至10月1日之间,被告共从147人手中骗取36万600元,而他们在迟迟没收到手机后报警。 干案期间,被告把骗到的钱一点一点转到女友周诗晴(26岁,无业)以及中学好友林腾翔(24岁)的银行户头,再要求他们提出现金,赃款也被用于购买金链等。 去年9月28日,被告怀疑自己的银行户头将被冻结,“心慌”带着女友逃到泰国,希望能拿骗来的钱到当地赌场翻本,以便赔偿给受害者。 于是,被告带着早前提出来的2万元现金、一条价值1万4734元的金链,以及在机场出境处买的一条金链(价值1万8101元),飞到泰国。 接下来的日子里,被告也分4次将6万4145元转进好友的银行户头,由对方保管。(人名音译) 两人返新机场被捕 法庭下拘捕令,警方寻求国际刑警协助发布红色通缉令,理工生和女友最终在机场被捕。 2022年10月10日,法官针对被告发出拘捕令,3天后(13日)国际刑警也发出红色通缉令;被告和女友最终于10月25日飞回新加坡,在樟宜机场被捕。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查获4万余元,当中包括被告好友林腾翔藏在床底下的2万5000元,而这笔钱是林腾翔自愿交给警方的。 主控官指被告曾在2016年在网上卖运动鞋,但同样在钱到手后失联,共骗取5442元。 如今被告再犯,预谋干案,自行“洗赃款”,还畏罪潜逃,可见他缺乏悔意,促请法官判他坐牢54到62个月。 称染赌瘾才干案 已申请自愿戒赌令 代表被告的律师瑞克替他求情时说,被告父亲离世,母亲住在老人院,自小跟阿姨一家同住。 他说,备稿一开始开设网购平台账号是真的有意在网上售卖东西,后来冠病来袭,让没有家庭支柱的他开始浑浑噩噩地生活,因感到无聊和寂寞而开始赌博。被告染上赌瘾后负债累累,才会利用网购平台行骗以还债并继续赌博。 律师指被告已经申请自愿禁制令戒赌,如今悔不当初,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女友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庭上也揭露,被告的好友则仍在协助调查。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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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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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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