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车未持有或激活VEP 15日起禁离境至缴清罚款



(新山1日讯)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艾迪法德里提醒,从11月15日起,外国车辆尤其是新加坡车主或司机,若未持有或激活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将禁止离开马来西亚,直到缴清罚单为止。
他指出,当局展开的全面执法行动,涵盖所有没有VEP、VEP过期或仍处在注册状态的私家车及公司名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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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开出罚单,违规者必须在离境前缴清罚款及完成VEP注册,避免在马新边境出境时出现任何问题。”
他昨晚到新山的苏丹依斯干达大厦(BSI,柔佛长堤关卡)出口处巡视VEP特别执法行动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艾迪法德里指出,罚款可在陆交局柜台、流动柜台、位于BSI及苏丹阿布峇卡大厦(KSAB,马新第二通道关卡)的VEP登记中心、金海湾的VEP注册柜台,或是通过线上平台myEG缴付。
他说,之前的执法行动仅向违规的外国车主或司机发出罚单和警告,如今是时候全面执法。
艾迪法德里:执法扩大至全国
“之前陆交局只在柔州一带行动,但现在我们已扩大至全国。在马来西亚任何角落被发现没有VEP的新加坡车辆,都将受到对付。”
另外,他透露,自7月1日实施VEP以来,截至今年10月,已有30万3183辆私家车完成安装无线射频识别标签(RFID),另有3万1643辆公司车辆已安装RFID标签。
在同一期间,陆交局共检查5万5486辆车,并发出4028张罚单给没有VEP的车主,罚款总额达120万令吉;另有1355份提醒通知已发给仍处于注册状态的公司车辆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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