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强奸未成年妻姨致孕 男子判监16年鞭6下



(麻坡7日讯)两次强奸未成年妻姨致怀孕6个月,39岁前油棕工人两项强奸罪共被判坐牢16年及打鞭6下,刑期从今年9日24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凯利哈仑在下判时,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须接受辅导,出狱后受警方监视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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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育有2名儿女。他被控于今年3月某一天凌晨1时,在居銮的住家强奸年仅13岁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罪成可判最高20监禁及打鞭。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31日凌晨1时,在永平甘榜马来尤的屋子里强奸同一名少女,抵触同一法典。
根据警方调查,受害人首次被强奸时正在房里睡觉,她当时感觉有人在抚摸其身体,睁眼一看发现是被告,随后也遭到后者强奸;今年8月31日,受害人再次被强奸。
被告事后警告受害人不可把事件告诉任何人,此举令受害人感到非常害怕及保持沉默。
主控官迪雅娜在庭上请求法官重罚被告时,念出受害人写下的一封书信,信中称“当我的姐夫回到我家时,我感到非常害怕,也不想他靠近我。”
她说,被告的行为给受害人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法庭有责任严惩被告,以教育群众及被告。
最终,法官凯利哈仑宣判被告每项控状各坐牢8年及打鞭3下,刑期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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