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窃中国男保释期潜逃 揭狮城男收钱担保



(新加坡22日讯)新加坡一名41岁男子为赚钱当担保人,保释当地一宗私宅偷窃案的中国籍男嫌犯,还与牵线的陌生人私定协议,若被告弃保也不用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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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男子龙志华涉飞新加坡后,潜入当地有地私宅偷走逾57万元(新币,下同;约188万2504令吉)的珠宝,落网被控后在保释期间潜逃出国。
新加坡警方揭露,41岁担保人并不认识被告。
该报早前报道,39岁的龙志华涉嫌与同伙于去年6月21日晚间,破门进入新加坡汤申路上段温莎园路的住宅行窃,盗走逾57万元的珠宝首饰。
龙志华相信是犯罪团伙成员,一行十多人专程来新加坡干案。
龙志华被控上当地法庭后于去年12月认罪待判,但他后来撤回认罪,案件转回到审前会议阶段,并定于今年4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
但是,龙志华当天并未现身,法庭因此对他发出拘捕令。

新加坡法院发言人回复当地媒体询问时透露,龙志华于4月1日以3万元(约9万9079令吉)保释外出,却在4天后,即4月5日失联。
新加坡警方今早发文告表示,两名男子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他们的年龄分别为25岁与41岁,并于今早被控。
两名被告分别是41岁的洪威尔森(新加坡籍)与25岁的韦其峰(马来西亚籍)。
洪威尔森面对3项控状,包括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在龙志华弃保潜逃后,两度向警方报假案。
控状显示,洪威尔森用韦其峰向他提供的3万元为龙志华担保,使其获释并逃避审讯。
他还被指在龙志华逃逸后两度向警方报案,谎称自己与龙志华弃保一事无关,并每日早晚都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洪威尔森还涉与一名叫“BBQ”的陌生人私定协议,一旦龙志华违反保释条件,他可免于承担损失。
韦其峰则面对两项控状,指他提供3万元保释金给洪威尔森,以及与“BBQ”达成协议,让洪威尔森免于承担相关损失。
警方补充,洪威尔森与龙志华素不相识,是为获取报酬而充当担保人。(人名译音)
涉助安排住宿 25岁男也被控
根据警方文告,韦其峰4月1日驾车到监狱接获保释的龙志华,再把他载到一间酒店下榻,并为他支付房费。
韦其峰与洪威尔森今早被控后,控方表示仍需时间完成调查,案件将展期至下个月过堂。
控方指出,韦其峰是外籍人士,又涉嫌协助龙志华弃保潜逃,因此申请不准予保释。
韦其峰在庭上询问,自己在案件中只是“负责交钱”,是否也构成违法行为。
法官回应称,案件仍在调查阶段,被告有权针对控状提出抗辩,并须等待后续进展,并令他继续还押。
至于洪威尔森,法官批准他以1万5000元(约4万9539令吉)保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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