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大柔佛焦点

|
发布: 1:16pm 09/08/2022

电子烟

女婴

电子烟

女婴

把电子烟放入女婴口中,23岁男嫌犯延扣5日

把电子烟放入女婴口中,23岁男嫌犯延扣5日
23岁的男嫌犯(中)将延扣5日,协助警方调查女婴遭“喂食”电子烟案件。(取自Kosmo! 网)

(新山9日讯)因作状让年仅6个月大的“吸”而被逮捕的23岁男子,今早被警方带往新山法庭申请延扣,并获准延扣5日至本月13日。

根据马来报章《Kosmo!》报道,该涉案男嫌犯为一名汉堡小贩。

ADVERTISEMENT

身穿黑色上衣及顶着一头金发的嫌犯是于今早8时30分左右,在警方的押送下抵达新山推事庭。

推事沙丽妮较后批准警方要求延扣嫌犯申请,扣留期从今日起至本周六。

新山北区警区主任罗碧雅昨晚发表文告透露,警方是在上周六下午2时56分接获女婴母亲的投报,并于昨日中午12时45分逮捕嫌犯协助调查案件。

“根据案情,事发时,女婴与母亲、母亲的妹妹和妹妹男友(即嫌犯)正在新山乌达新镇一家餐馆用餐。”

文告指出,嫌犯当时正抱着女婴,并突然把没有操作的电子烟放入女婴口中,过程被女婴的阿姨拍下,并在较后上载到社交媒体,而随着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嫌犯的行为引起民众挞伐。

“这宗案件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受到调查。在此项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高达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